兴宁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2 11:55来源:兴宁镇作者:【字体:

根据中央、省委、郴州、资兴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粮食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我镇粮食安全责任制,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实现粮食稳面增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扛稳扛牢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推动粮食产业绿色发展。大力调优粮食种植结构,推广粮食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种植效益。积极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推进粮食产业机械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进程,为促进我镇“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9332亩以上,其中早稻面积10195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800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不少于1.36万吨。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45%以上,高档优质稻面积比上年增加8%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相对上年度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认真抓好水稻种植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大力发展早稻集中育秧,稳步扩大早稻面积。要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积极发展玉米、大豆、花生等旱地作物间作套种,进一步增加旱粮面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稻谷生产,保障水稻种植面积。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水稻,种植其他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水稻生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对草皮地要坚决全面清理退出,不留死角;对2022年前发生的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逐步化解。全力遏制耕地抛荒,杜绝新增耕地抛荒,对2022年前存量抛荒耕地继续按照《资兴市2021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资农领办〔2021〕4号)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全部清零。

(二)落实关键技术。推广以优质高产高抗新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确保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实施集中育秧、适时播种、合理密植,插足基本苗,增加有效穗,确保高产。推广一批绿色高效、农艺农机结合、全程机械化生产等水稻、旱杂粮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严格控制直播带来的过量使用除草剂污染土壤环境和影响产量的风险,逐步减少对水稻直播的政策性补贴,增强农民控制直播的自觉性。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促进配方肥精准落实到田,带动全镇化肥减量增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季再生稻生产。开展中稻、晚稻和油菜等我镇主要粮油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筛选出适合我镇土壤、气候条件的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好的优良品种,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及早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强化减灾补损技术指导服务,搭配好早晚稻品种,防范春季倒春寒、秋季寒露风等危害。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要求,将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原则,提早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加密增设测报网点,实现害虫性诱监测点乡镇全覆盖、玉米主产村全覆盖。抓好以二化螟、“两迁”害虫、稻瘟病、纹枯病等为重点的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聚焦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期,做好监测预警,落实关键技术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四)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快耕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支部农场等服务模式。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专业化服务,实现周边散户在不流转耕地条件下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引导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建立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散户需要提供全程、套餐式或点菜式专业化服务。支持粮食加工、承储企业优化专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粮农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五)夯实粮食生产发展基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我镇考核数。推进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2023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狠抓农田提质改造,强化水利设施和适应农业生产的田间道路建设。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健全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集中示范推广稻田酸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深翻耕等集成技术模式,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六)积极推进粮食绿色生产。一是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主要农作物覆盖率达90%以上;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利用冬闲稻田恢复发展绿肥生产,提高耕地地力;大力推广化肥深施、叶面喷施等高效施肥方式以及生物制剂、生物肥料和缓释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品种。二是深入推进农药使用负增长行动。加强病虫调查监测,及时掌握重大病虫害发生动态,准确发布病虫情报,科学指导精准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八字方针,广泛推广应用理化诱控和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按照统一购药、统一药剂、统一队伍、统一时间“四统一”的防治要求,大力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小型高功效喷雾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广大农机手在水稻联合收割机上装载秸秆粉碎装置,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缓解秸秆禁烧矛盾;推广应用生物可降解地膜,探索建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四是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六改”(即改善灌溉方式、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术、改进耕种措施、改变越冬状况、改选适宜品种)等综合农艺措施的落实,重点推广低镉品种、撒施石灰等适用当地的安全利用技术,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全镇镉污染严重超标上级划定为严格管控区的耕地禁止种植水稻,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改种旱粮、蔬菜、棉麻或饲料作物。

(七)实施重点项目。2023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安排,我镇将实施以下粮油生产重点项目:1.兴宁镇参与实施稻油水旱轮作试点。2.2023年在受污染耕地推广使用低镉水稻面积1500亩,确保粮食安全生产,解决稻谷镉污染问题。3、水稻机插项目。在全镇实施机插秧面积1000亩,新增高速插秧机一台(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镇纪检监察室、镇农经站、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联系村(社区)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村(社区)粮食生产工作的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班专人抓,做到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各村(社区)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抓,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扶持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增加农民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及时、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对于耕地承包者不愿意种植也不流转的抛荒耕地,坚决依法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一切政策性补贴。加大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统筹、整合上级下达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等惠农补贴资金大力扶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具体扶持项目、标准等按《资兴市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资政办发〔2022〕8号)文件执行。二是完善本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50元/亩;对2021年前存量抛荒耕地完成整治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种植水稻150元/亩、种植旱粮或蔬菜等农作物100元/亩,奖补对象为复垦种植者。

(三)完善指导服务。发挥农技推广体系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农业科技推广行动,在关键农事季节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零距离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技术传播方式,组织开展在线技术培训、远程服务指导,随时解决生产和技术难题。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行为,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横幅、标语等宣传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组织村组干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支持粮食生产相关政策、整治耕地抛荒及严禁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镇、村要层层压实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组,在提供技术指导的同时,检查、督促各村(社区)落实生产任务。 村(社区)领导、村组干部要实行蹲点包片,制定包片责任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将面积落实到村组、到田块,建立种植面积台账,抓好粮食生产各环节工作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督查,对各村(社区)粮食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对各村(社区)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辖区内发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村(社区),年终综合绩效现代农业考核一票否决。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奖励项目,对措施实、效果好、成绩突出的村(社区)、村优先安排项目支持,并给予考核表现突出的村进行奖励;对村(社区)抓粮食生产工作不力,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镇考核等行为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1.兴宁镇2023年粮食生产指导性任务分配表.xlsx

2.2023年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工作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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