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厕位”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农村改厕工作质效,根据中共资兴市纪委办公室印发的《资兴市“四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农村“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农村“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下旬至2022年10月25日,整治重点如下:
1.在农村改厕项目建设、补贴发放中,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腐败问题;
2.弄虚作假骗取农村改厕国家扶持资金问题;
3.农村改厕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
4.农村公厕管理维护不到位、“一锁了之”等浪费国家资金等形式主义、面子工程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成立整治工作组。成立农村“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调度、情况汇总、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镇纪委负责监督工作。村(社区)为责任主体,负责“厕位”工作自查自纠、具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2.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群众参与度。在兴宁镇政府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35—3372455)。各村(社区)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上级部门部署的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摸排出来的问题,及时分类整理,建立监督整改工作台账。
4.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受理的问题线索,要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快查快办。每个问题或问题线索都要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具体责任人,定期汇总核对、动态销号清零。要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整治步骤
1.自查自纠(2021年12月31日前)。围绕农村改厕工作的重点、难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建章立制堵漏洞。
2.集中整治(2022年9月30日前)。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导,从严查处与民争利、谋私贪腐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3.总结提升。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农村“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季度表》(附件1)、《“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附件2)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镇乡村振兴办谢志江处。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情况按要求报送。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总体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谢志江;电话:0735-33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