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
1、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镇共同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2、强化居民住宅区火灾防控。要大力宣介《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基础建设,从严管控重点突出问题。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兴宁派出所、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通知》(郴公明电〔2016〕1262号),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广泛开展居(村)民楼院火灾隐患“三查三清”活动,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3、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上旬,兴宁镇配合商务、消防等部门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兴宁镇配合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房产、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兴宁镇配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尤其是电取暖器行为,推动用户安装智慧式用电远程监控系统。提请政府统筹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兴宁镇供电所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4、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整改完毕。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采取集中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推动整改。
5、开展电取暖设备整治。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取暖器具打假活动,检查电气流通领域企业、仓库、营销店,对强制性认证的电取暖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寄宿制学校、医院、城乡结合部、棚户区以及农村的使用电取暖器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使用不合格电取暖器具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二)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全面实施消防宣传“外包”服务模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8220;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利用农村广播系统播报消防安全提示,普及火灾防控知识。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和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四)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制定完善本地和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3日前)。各村(社区)、各单位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落实跟进措施,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兴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袁鑫任组长,分管消防领导曹阳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全镇冬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责任到人,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号;要组织开展大型连锁集团、大型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村(社区)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行业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在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2018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逐项查漏补缺,按期保质完成全年消防重点工作,并做好消防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政府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和行业、系统督查内容,跟踪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冬春火灾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纪委监委将对责任单位及个人启动事前问责和作风问责;对生产经营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居民住宅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