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发〔2017〕51号
清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江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驻镇各单位:
现将《清江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清江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实施方案
为打赢全镇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住房安全,规范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的操作,确保我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如期完成,根据《资兴市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实施方案》(资扶领办发〔2017〕3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江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熊云兵
副组长:何志强 曹 敏(常务) 黄守明
成 员:谢志敏 廖千国 何文超 曹伍雄 张忠辉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统筹办,由曹伍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基本原则
1指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后主要承重结构安全,对通过修缮加固还不能达到结构安全的土坯房,应动员其实行“危房改造”,或就近购买砖木(混)住房安置。
2确定土坯房室内修缮项目内容时,要考虑贫困家庭人口和结构,以满足其基本生活必需为依据,合理适用。
3土坯房修缮加固时,要充分征求户主意见,对自愿自行组织修缮的贫困户由其自行组织实施;对无能力自行实施的贫困户,由贫困户签署委托书,交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4对已享受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扶持政策的贫困户和明年将享受危房改造或易地搬迁政策的贫困户,不再享受本次土坯房修缮加固扶持政策。
三、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
1、享受政策对象:原则上为住房为土坯(砖)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已脱贫、拟在2017年脱贫的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在11月底前完成,其他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在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
3“安全适用”原则,按照调查测量情况,对实施修缮加固的贫困户,分别按0.5万元、0.75万元、1万元标准三个档次实行以奖代补;对购买砖木(混)住房安置按1万元/户实行以奖代补;实行“危房改造”的,按市政府现有政策予以补助。
43000元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安排,修缮加固批准及实施由市住建局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时间暂定2018年底前完成。
四、修缮加固标准
“五个保障”措施,实现“五无目标”,即保障“结构安全,室内整洁,设施配套,风雨无忧,外形美观”,实现贫困户住房“地基无下沉,墙体无裂缝,门窗无破损,排水无阻滞,屋顶无漏水”目标。针对贫困户土坯房按“五个保障”标准查漏补缺,逐项进行修缮加固,具体为:
1、结构安全:包括基础、墙体、梁柱、楼(面)板、檩条等承重结构的加固维修或更换。
2、室内整洁:包括一间客厅、一间厨房、满足生活必需的卧室的室内墙面粉刷;地面硬化;室内门窗加固维修或更换、油漆。
3、设施配套:上述修缮的室内基本照明的灯具、开关、插座及厨房给水等水电管线规整、改造。
4、风雨无忧:檐皮加固、维修、更换,屋面捡瓦防漏或更换瓦。
5、外形美观:包括门窗(含门窗玻璃)加固维修或更换、油漆;室外雨水沟(散水)维修、改造或修建;入户台阶(踏步)维修改造;外墙裂缝修补。
五、项目实施及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10月10日前,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土坯房修缮加固项目的确定丈(测)量、现状影像资料拍摄等工作,对修缮加固对象、项目进行了登记造册,确定了修缮项目内容,基本确定工程量。
10月19日前,对贫困户下达《修缮项目和修缮造价通知书》,并由村与户主签订自行修缮协议或委托修缮协议。
(二)攻坚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9日-11月30日)
按“镇统筹、村负责、户实施”的原则,并按“优先启动已脱贫的土坯房贫困户、优先启动今年拟脱贫的土坯房贫困户”的“二优先”步骤,确保以上二类贫困户的土坯房修缮加固工程在10月20日前动工,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其他贫困户的土坯房修缮加固工程动工。
工程实施过程中,支村两委干部、驻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人要把控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土坯房修缮加固任务。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7年11月30日-12月3日)
市土坯房修缮加固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对自行组织修缮的贫困户,对照《修缮项目及造价通知书》验收合格的;对购买砖木(混)住房安置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对委托实施的,市土坯房修缮加固办根据各村实际完成情况和进度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是当前我镇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对全面实施土坯房修缮加固的要求和决心上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方案,以坚定的信心和有力的决心,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确保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把握好政策,领会文件精神,深入修缮加固对象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有力指导推动农村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同时,要召开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动员大会,对修缮加固流程、标准等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培训,把政策宣传好,工作布置好,任务落实好。
3、细化工作职责。支村两委、扶贫工作队要负责本村土坯房修缮加固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各驻村领导、干部负责项目指导、协调调度、督查进度、质量把控。做到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任务细化到人,考核奖惩到人。
4、严格考核奖惩。贫困户土坯房修缮加固工作纳入镇对村年终绩效考核,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村年终绩效相应加分(封顶2分),否则相应扣分(2分为限)。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实行“周通报、半月调度”,镇土坯房修缮加固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并向市土坯房修缮加固办公室报告,对加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年终严格兑现奖惩。
5、严格资金拨付监管。土坯房修缮加固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土坯房修缮加固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落实工作经费,对村按每500元/户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