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镇两险筹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政办函【2019】4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在深入发动宣传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镇2019年12月31日前各村(社区)城乡居民两险目标任务(见附件1、附件2)参保率达到100%。
二、参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包括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我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根据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1号)文件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自由选择,有100至3000十四个档次可选择,不同档次政府补贴不同(补贴仅限当年缴费,补欠费不享受),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
缴费档次(元)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政府补贴(元) |
30 |
35 |
40 |
45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50 |
200 |
250 |
300 |
(三)缴费时间。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四)参保方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要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要按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工作,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户籍地以外已经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再重复参保。
(五)缴费方式。1.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注册账号,自主缴费;2.通过银行在村、社区配置的智能POS机刷卡缴费;3.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4.前往资兴市政务中心三楼税务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六)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中途参:即新生儿、婚嫁人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新生儿出生之日起60日内受理中途参保登记、婚嫁人员自结婚登记之日起60日内受理中途参保登记、退伍军人自退伍登记之日起60日内受理中途参保登记;刑满释放人员自刑满释放60天内凭公检法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户籍证办理中途参保,缴费标准为个人筹资部分+各级财政补助的全部金额,从缴费次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镇、村(社区)两级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两险工作的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保险政策。要深入农户与农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要靠优惠的政策吸引人,耐心的解说说服人,真挚的情感打动人,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积极参保城乡居民两险。
(二)集中参保缴费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进一步规范参保缴费程序,优化服务,让缴费更加便捷。各村要大力推广“湘税社保”手机App、银行智能POS机、网上银行、银行柜台等缴费模式,“湘税社保”手机App缴费模式可使用微信或银联支付,可用于本人缴费及替他人代缴。统一规范缴费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网上银行等网络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证单作为缴费依据。
(三)信息录入及修改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各村(社区)做要做好参保信息的核对,确保参保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新增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参保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委(社区)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本村(社区)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两险征收工作。
(二)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优化便民的缴费措施,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村组代收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水平,确保城乡居民两险缴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负面舆情。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各村(社区)要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村支书、主任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三包”责任制。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镇对村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村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