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整治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根据《郴州市农业农村局郴州市农机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全市农机风险隐患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郴农办函〔2022〕8号)和《中共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郴农办发〔2022〕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持续巩固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拖拉机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农机使用者主体责任,加速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规范拖拉机牌证源头管控,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不检验、逾期不报废、擅自改装改型、超载超速、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建立拖拉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年内不发生拖拉机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整治任务
(一)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制定年度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计划,落实报废更新和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认真清查底数和问题隐患,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变型拖拉机存量减少87%以上,要加快报废清零进度。要进一步开展应注销未注销、应报废未报废变型拖拉机的摸底清查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农机安全“两员”作用,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未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安全状况差已无法使用的,动员机主报废拆解;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或三个检验周期以上未检验的,逐机逐人书面告知,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资兴市农机事务中心予以注销登记,并将注销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门予以路面打击,督促村级组织上门劝导报废拆解。对实施牌证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注销登记档案资料应齐全。对报废拆解的变型拖拉机,必须收回行驶证和号牌;号牌遗失或损毁的,拖拉机所有人应提交纸质承诺书。严禁经销新出产的变型拖拉机,严禁转售无牌证或牌证已注销变型拖拉机。
(二)加强手扶变型运输机(原盘式拖拉机)注册登记管控。注册登记时,必须见人、见机、见证;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12月31日24时全省将统一终止手扶变型运输机注册登记。在停止上户前,重点防范集中上户、突击上户,原则上1户1台、农机服务组织不超过5台;对个人上户2台以上、农机服务组织上户5台以上的,需逐台核实,见机、见人、见证,报资兴市农机事务中心审批,严格落实“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对违规上牌的,一经核实,将严查重处。
(三)提高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率。从4月份开始,利用全镇拖拉机统一年检年审活动,各村(社区)必须及时在辖区内发布农机检验信息,逐机逐人通知到位,动员机主积极参加年检,提高年检率。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检验程序,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检验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机具所有人停止使用并排除隐患,机具所有人应签字确认或作出书面承诺。年度检验实行清单管理,对检验合格的,及时在农机牌证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对检验不合格或逾期不检验的,列出清单,逐台落实销号。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的,督促机主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程序注销牌证。镇农机站及时将逾期不检验拖拉机信息分别抄告各村(社区)和交警三中队,由村(社区)组织负责上门劝导整改,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予以路面打击。
(四)推动拖拉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强化农机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拖拉机安全生产台账的通知》(郴农领办[2021]20号)要求,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落实拖拉机安全生产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主动发现并纠正拖拉机无牌无证、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治台账中的问题隐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查处的牌证源头隐患应主动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开展外籍号牌变型拖拉机摸排工作,各村(社区)分别建立台账,每月逐级上报清查情况,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建立拖拉机安全管理联席机制,镇农机站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拖拉机信息与违法处罚信息互联互通,落实违法处罚信息与拖拉机年检年审相关联。
(五)协助查处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销售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向群众讲清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的政策依据、讲清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非法非标拖拉机。
(六)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基层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配备农机安全员,农机合作社配备农机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开展拖拉机信息排查工作,及时上报信息纳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APP系统,5月底前,由镇农机站完成本辖区拖拉机(含无牌)信息录入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以农机牌证源头管理为基础,以变型拖拉机和手扶变型运输机(原盘式拖拉机)为整治重点,梳理本辖区风险隐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除安全隐患。
(二)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要全面梳理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整章建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拖拉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镇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书荣任组长,武装部长李进松任副组长,成员:交警三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管站、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农机管理员。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进一步推动村级拖拉机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拖拉机问题隐患清查摸底、安全宣传教育、日常管理、违法行为劝导和问题督促整改等工作,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治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村(社区)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联系,积极配合开展拖拉机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对查处的牌证源头隐患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资兴市整治办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销售等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格考核督导。采取月份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镇农机站将每月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扣分内容。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纳入2022年对各村(社区)年终考核重点内容。
(四)加大整治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地宣传整治行动,及时将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典型案例及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向社会播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拖拉机违法行为治理,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政策和农机安全隐患治理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从4月起,各村(社区)每月15日动态报送变型拖拉机应注销未注销和应报废未报废、外籍号牌变型拖拉机、整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