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郴州创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目标,大力建设平安资兴,我镇根据中央、省委、郴州市委和资兴市委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政策精神和《资兴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全省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议、郴州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和资兴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风险隐患为突破口,以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平安资兴、平安三都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助推郴州成功创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二)具有中国特色、三都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基本形成,社会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三都经验”。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做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要求。资兴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包含了《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湖南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和《郴州市区域特色工作指引》三个部分,含21个重点任务,54个分解任务,101个基本要求,6个负面清单。根据省、郴安排部署,资兴市作为郴州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市,我镇将全力做好所有试点任务要求,配合迎接中央政法委11、省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
(二)整体推进镇、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村(社区)落细落小”的要求,整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到信息掌控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服务管理到位。村(社区)层面要推进以政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三)突出重点特色工作打造社会治理亮点。我镇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1项重点工作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特色工作为2项湖南区域特色工作“强化群众自治基础”“11强化智能化支撑”、2项郴州11区域特色工作“健全特色群体服务管理体系”“22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我镇要着力推进“一重点四特色”试点任务,全面打造特色亮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认真学习和研究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各项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项经费。8月25日前,制定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落实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以《任务分解表》为基础标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镇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如期如质完成试点任务。
(三)审核验收阶段(2022年5月-11月)。2022年5月,配合迎接郴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资兴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2022年6月至9月,配合迎接省委政法委组织对郴州市、资兴市的考核初审。初审通过后,10月至11月配合迎接中央政法委22以重点项目实地随机抽查等简化高效的方式进行的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都镇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镇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与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一体化工作体系;要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相关保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创新试点创造良好条件。
(二)强化示范带动。镇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重点抓好统筹谋划、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口联系、分类指导;要立足“试点”打造“示范”,以“点”带“面”,适时总结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的基层治理创新亮点,形成项目库和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清单,召开推进会或举办培训班,分批推广实施。全面完成1项重点工作和2项湖南区域特色工作、2项郴州22区域特色工作,并指导推动建设2个村(社区)示范点。
(三)实施动态评估。为有效推动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要建立动态评估预警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督查指导、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工作现状进行动态评估,及时通报评估情况;对评估出的问题进行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针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发现有可能影响全国试点验收的问题,提前报镇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实际困难。
(四)注重宣传推广。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注重制度建设,有效破解难题,大力开展任务攻坚,努力创造更多社会治理试点创新成果、三都经验,积极报送创新亮点、典型经验材料;要加大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好各自的好做法、好举措、好成效,及时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强化激励督促。加大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在平安建设考评中的分值权重,并充分运用综治督导等手段予以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典型做法在全国、全省、郴州和全市面上推广的,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予以加分。对推诿塞责、工作滞后、动态评估多次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平安建设考评中扣分。对推进试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