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街道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13 16:08来源:东江街道作者:【字体: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的地方实施性立法,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打非治违”、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新增了相关内容,凸显了湖南特色,为街道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为进一步学习宣贯《条例》,根据《资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安办发〔2022〕56号)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郴资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街道党政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整合各方宣传力量和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形成良好法治环境,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街道成立《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街道各办(中心、站所)组成。

(二)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和街道12个安全生产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条例》的宣贯工作全面负责。

三、工作安排

(一)创新各种宣传形式。通过报、网、微、端、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条例》,进行政策解读、以案释法、专题访谈等宣传、提升公众政策知晓率,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时间要求:12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有关企业)

(二)各村(社区、社管中心)要组织相应的宣讲团队,分类分层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宣讲。(时间要求:9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

(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免费发放《条例》单行本、举办巡回宣讲、制发海报标语、陈列宣传展板等形式,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法治意识。(时间要求:9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

(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班前会等形式,分批次组织覆盖全体员工的《条例》学习培训。(时间要求:10月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

(五)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工作实际,全面清理原来的规章、政策文件,及时修订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类制度衔接规范。(时间要求:10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

(六)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动员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对照《条例》要求,逐条开展自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健全风险隐患防控制度,补齐短板漏洞,督促指导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间要求:10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

(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持以执法促普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办理一批行刑衔接案件。(时间要求:12月底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办、中心、站所)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学习宣贯好《条例》,对于街道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新《条例》的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积极主动抓好宣贯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科学谋划,明确专人,强化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取得实效。街道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各村(社区、社管中心)、各部门的《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进行督查,将把学习宣贯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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