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负 责 人:范 鑫
办公室地址:205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0333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和联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督查、接待、后勤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具体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统计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 责 人:胡平钰
办公室地址:303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2009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具体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指导文明创建工作等。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
负 责 人:何志辉
办公室地址:404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0333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和扶贫组织实施、移民、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指导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 责 人:待定
办公室地址:待定
办公联系电话:待定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等相关管理,统筹区域发展。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 责 人:黄 健
办公室地址:102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1123
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政法、法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网络信息、协调矛盾纠纷调处以及禁毒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相关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执法的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管理方面具体工作。
街道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六)东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 责 人:王 辉
办公室地址:401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0333
主要职责是:承担产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村经营、扶贫、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七)东江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 责 人:廖舟平
办公室地址:407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0766
主要职责是:承担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村(居)民自治、社区建设、文明创建、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八)东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负 责 人:陈泽彬
办公室地址:207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0333
主要职责是: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计调查等具体工作。
(九)东江街道应急事务中心。
负 责 人:曹 惊
办公室地址:607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61956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公益性宣传工作;参与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参与火灾救援;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平台信息维护,及时核实灾情、上报灾害信息;承担应急救援物资发放及灾害救助服务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等。
(十)东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 责 人:唐朝锋
办公室地址:607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61956
主要职责是: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服务性工作。
(十一)东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 责 人:邓军海
办公室地址:407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1003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有关日常执法工作;负责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工作;协助和配合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他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
(十二)东江财政所。
负 责 人:文辉明
办公室地址:506
办公联系电话:0735-3354486
主要职责是:负责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涉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完成市财政局和东江街道党工委、东江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东江司法所。
负责人:谢宝书
办公室地址:103
办公联系电话:0735-3334110
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市司法局和东江街道党工委、东江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东江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所)。
负责人:刘恒
办公室地址:208
办公联系电话:0735-3481189
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和市自然资源局授权,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和测绘工作;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承担土地、矿产、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动态巡查及监测任务,协助依法查处土地、规划、矿产、测绘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承办辖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核,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土地收益金的收取;参与辖区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做好地质环境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初审;负责房屋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地登记、水域滩涂登记及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东江街道党工委、东江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