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原氮肥厂棚改三期)
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并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若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到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735-3331724)。
若未收到欠薪投诉,资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建设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项目名称 |
资兴市原氮肥厂第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江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第三期建房委员会 |
施工单位 |
资兴市玺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开工日期 |
2019年7月23日 |
竣工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公示期间 |
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24日 |
资兴市劳动监察大队
2022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