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发布时间:2018-06-14 15:02来源:市统计局作者:不详【字体:

资兴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兴市统计局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7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2%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59833户,占86.1%拥有2处住房的9226户,占13.3%;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417户,占0.6%;拥有商品房的10235户,占14.7%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31972户,占46.0%;砖(石)木结构的19896户,占28.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3147户,占18.9%;竹草土坯结构的4326户,占6.2%;其他结构的662户,占1.0%

     二、饮用水

全市35568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50.8%15812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2.6%  17061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4.4%1370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2%159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2%28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5户饮用其他水源。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31622户,占45.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815户,占4%;使用卫生旱厕的4122户,占5.9%;使用普通旱厕的29847户,占42.6%;无厕所的1597户,占2.3%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4.8,摩托车、电瓶车61.7,淋浴热水器44.1台,空调18.9台,电冰箱86.5台,彩色电视机99.5台,电脑21.1台手机232.5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全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40340户,占57.6%;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33727户,占48.2%;主要使用柴草的29925户,占42.7%;主要使用煤的11669户,占16.7%;主要使用沼气的591户,占0.8%;主要使用太阳能的144户,占0.2%(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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