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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资兴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ZXDR-2021-00012
资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资兴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各单位:
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精神,我市完成了《资兴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报告》,现予以公布。
本次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一轮公布实施的城区标定地价予以废止。
附件:资兴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资政发〔2021〕8号)附件.docx
资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资兴市城区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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