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我市公共水域面积大,境内江、河、溪水很多。近年来,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已严重破坏了我市渔业资源的繁衍生息,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破坏。为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势在必行。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
2.《湖南省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表〉的通知》(湘河委办〔2018〕5号)。《资兴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资兴市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河办发〔2018〕8号)。
三、主要措施
1、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2、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3、严禁制造、销售电力捕鱼渔具。
4、切实保障渔政执法。
5、鼓励广大群众举报。
四、职能部门
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坚决遏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解读机关:资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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