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郴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资兴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是政府依法行政,实行法治政府,提升物业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相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指导性文件。
二、本规范性文件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3、郴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七条。
三、征求意见单位或相对人的主要反馈意见:
本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市发改局、市城管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唐洞街道、东江街道、市公安局、资兴市司法局等单位意见,主要反馈意见如下:
资兴市司法局提出:《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不能在办法中明确罚则,应按法律法规的明确进行处罚。
四、重点条文说明
1、《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确定的物业保修金的交存标准是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单价的3%交存物业保修金”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单价的平均水平折算为楼房21元/m2,电梯房33元/m2。
2、《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按项目建筑面积0.2元/m2,是考虑解决前期筹备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结合我市市情确定的。
3、《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确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综合单价的5%-8%”,参考郴州其他县市的交存标准,结合我市市情折算为楼房42元/m2,电梯房75元/m2。
4、《资兴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其中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宜单独配置且不少于20m2”;第十六条第(二)项,“物管用房不得高于三层”,是根据《郴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