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的
通 告
为保障公共卫生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全面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郴州道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处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许可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单位,负责全市病死畜禽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处理中心下设蓼江和兴宁2个收集点,兴宁收集点收集范围为:兴宁、八面山、白廊、州门司、汤溪5个乡镇,联系电话0735- 3171091;蓼江收集点收集范围为:蓼江、回龙山、唐洞、东江、三都5个乡镇(街道),联系电话0735-3171090;清江、滁口、黄草3个镇直接与处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5-3171089。
三、畜禽养殖场(户)出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时,必须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丢弃”的原则处理,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报告,并将联系方式、详细地址、死亡畜禽种类、数量报告处理中心或相应收集点,由处理中心和收集点派工作人员在4小时内上门收集。
四、没有处理中心出具的病死畜禽收集证明的参保死亡生猪和能繁母猪保险机构不予理赔。
五、按照“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不再补给养殖场(户),补贴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六、全面淘汰传统掩埋、化尸窖等处理方式,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七、市畜牧兽医水产、食药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735-3327032。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